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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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8日|分类:离婚 |907人看过


当事人就已经提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向人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案件经人民裁判后,当事人不能以同样的诉请、理由重复,当事人重复的,人民将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法条提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第一、二款、第二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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