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民间借贷你最高只能跟借款人要年化15.4%以内的利息,超过部分就叫高利贷,是法律所不给保护的。从年化24%甚至年化36%这也是合法的,一下子跌落到了年化15.4%,这个跌幅确实有点狠,给很多人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然而我们也得讲,这个跌幅也是很合理的,为什么?因为这些年来我们的各项利率一直都在降低,大概5年之前,最高法提出两线三区的保护利率时,那个时候我国的基准利率大概在6%左右,所以4倍的6%就是24%。
而经过了短短5年的发展,基准利率已经没有了,我们要看LPR了,LPR是一降再降,降到了3.85%,这个时候按照4倍算可不只有15.4%了嘛!这是市场所影响的,不单贷利率在大幅下降,存款利率也在大幅下降。
大家还记得吗?早几年前支付宝刚刚推出余额宝的时候,那个时候余额宝利息有多高?一年百分之六七啊!相当于一个活期的存款你能拿到百分之六七的回报,今天甭说活期了,有的信托你都拿不到百分之六七。今天我们打开余额宝看一看,年化利率只有可怜的百分之一点几了。
是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都在大幅下降,那么调整民间借贷利率就是非常合理的了,否则民间借贷就真的变成高利贷了。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也有很多朋友想问,15.4%也不低了,你现在做什么买卖能挣这么高的利润?
有的人甚至机械的提出:有没有可能我们干脆把利率进一步往下拉低,15.4%我们认为也是高利贷,不能让这帮人捡了便宜去。干脆就把这个国家保护利率拉齐跟LPR一样不行吗?
想法是很好的,可问题是我们非常清楚,今天很多中小企业、个人经商者,你到市场上想借到钱是很难的,跟银行借钱你没有资产抵押,信用不好银行是不会借给你的,银行那个低利率它不是服务给你的。因此很多人他只能跟亲戚朋友、周边认识的人借钱,可问题是你不给人家稍微高一点的回报,人家凭什么把钱借给你?
所以如果我们机械性的压低民间借贷利率,表面上似乎没有一个高利贷了。但实际上高利贷纷纷转到地下了,那个危害更大。所以现在4倍LPR是一个比较平衡的市场利率,同时既然最高法已经有了这样的司法解释,如果你借给过别人钱或者你正在借别人钱的话,可以把借款合同拿出来看看,如果超过了15.4%,你可以跟人家重新协商一下了,你可以少交一些利息了。因为如果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的话,法院现在最高也就保护到15.4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