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 执业资质:1130120**********

  •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醉驾需要吊销驾照的情形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0日|分类:交通事故 |340人看过


醉驾处罚标准2014。根据2011最新《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都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