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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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6日|分类:公司法 |403人看过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不为公众所知悉

  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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