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 执业资质:1130120**********

  • 执业机构: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责任种类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6日|分类:公司法 |512人看过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责任种类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要有以下责任种类:

  1.民事责任

  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地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