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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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要求全额返还彩礼10万”到“仅返还4万”,我的代理工作经历了两次开庭持续了70余天 ---办理苏州某法院王某诉刘某、黄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有感

发布者:姜晴律师|时间:2020年12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56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被要求全额返还彩礼10万”到“仅返还4万”,我的代理工作经历了两次开庭持续了70余天

---办理苏州某法院王某诉刘某、黄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有感

苏州工业园区的这个返还彩礼纠纷案件,是我在网上接洽的。网上的一则咨询信息当时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个咨询来自于一位母亲,文化程度不高,当时她在网上问“男方赠与的财物,如果男方自己不愿意与女方领证,女方还需要返还吗?由于平时比较关注这方面的问题,所以我就安排助理联系了这位母亲。

经过电话联系,我们了解到这个母亲的女儿,是个90后,也就是咨询中提到的女方,平时白天都在上班,晚上10点才下班,有的时候还要上夜班,所以有些具体情况她需要让她女儿跟我们说,有些情况她不是很清楚。

助理把这个情况跟我反映后,我再次跟这位母亲联系,在电话中这个母亲对我们逐渐建立起了信任,于是她的女儿刘某在当天晚上十点下班后跟我联系了,后续我们的沟通基本都是在晚上十点以后进行。

在今年10月分约刘某在律所面谈进一步沟通后,她对我说她非常委屈,是男方的原因提出的悔婚,男方讨厌她的长相、是个“妈宝男”等等,并且她认为男方设置了“陷阱”,让她在电话里承认自己将男方赠与的金器拿走,所以男方现在等于是恶人先告状。

我一边安慰她一边告诉她相关的法律规定,尤其是提醒她,既然男方已经将她告上了法庭,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搜集证据、积极应对答辩。而且在与她的交谈中,我也发现了一些对她非常有利的证据,双方交谈了两个小时左右,她跟我说之前提供咨询的律师并没有替他仔细分析,只是拍着胸脯跟她说能够打赢。经过我的分析后,她逐渐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以及这个案件的风险和不利的方面在什么地方。在谈话接近尾声时,她表示要回家跟自己的母亲商量一下,虽然她非常想委托我处理这个案件,但是律师费需要她家人支持一下才行。 

我提醒她,作为被告提出证据是需要在举证期限也就是收到传票之日起15日内寄出证据的,否则法院可以以超过举证期限为由不予质证。况且在这个案件中,她需要调取的证据非常多。比如说银行ATM机的监控等等。

五天之后,她来律所跟我签订了委托手续,我当即准备好《延期举证申请书》寄给法院,请求法院给予延长举证期。

因为这个案子男方把她和她的妈妈一起告了,所以她和她妈妈一起委托我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天后,她妈妈和她一起到我的律所跟我再次沟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由于时间比较紧急了,我一方面让她自己找到已经将对方赠与的财物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事实(比如将金器出售后用于给男方购买手机的发票等),一方面跟她一起去银行了解调取监控的手续和程序,以防止对方抵赖双方已经同居,我们还需要找到一些证人证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的事实。

遗憾的是,有一些邻居出于不想“惹事”的心理,都不肯出庭作证,男女双方共同居住的小区是拆迁小区,也调取不了任何出入小区的视频,女方在疫情期间进出男方小区的信息也只有三个月的保存期限,等等,最关键的是,女方谈恋爱时完全丧失了自我,微信号也是男方的手机号码,她的手机坏了之后换新手机,要登陆微信必须要男方进行验证,最关键的能够证明男方的过错导致双方不能领证的证据都没有。

雪上加霜的是,女方陈述的在男方给予其礼金(银行卡)后,基本上都是由男方去ATM机上操作取钱,但是这一点必须由法院出具调查令才可以调取监控。

当机立断,我准备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不公开申请申请》、《调查取证申请》等一系列材料寄往法院,在与法官进行沟通后,调查令第二天就开具给我,我带着调查令就去了银行。

可惜的是,虽然银行的工作人员非常有耐心,但是她们还是非常遗憾的告诉我们,银行ATM取款机的监控银行只保留三个月,我们在这个案件的取款时间发生在一年多以前,监控肯定是没有了。虽然没有调取到监控,但是我还是让银行负责人手写了上述理由,以免让法院觉得是我们自己的原因没有调取到监控,这样会对我们的当事人产生不好的影响。

这时候到初碰壁的我们,并没有灰心,我整理了关于彩礼纠纷的各项法律规定,找出所有可以辩的辩点,将我们的事实和证据都罗列出来,这是女方当时租房子的房东站出来了,说可以帮我们作证证明在今年1月份,他帮女方搬过家,这一点无疑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虽然在后续庭审中,该事实已经得到男方的自认,但是对于我来说,在不清楚对方出牌路数的情况下,肯定是要争取对当事人更加有利的证据。

前面漏说到了一点,就是我跟女方和她母亲沟通案情时,发现她们的相处方式是属于传统家庭的那种模式,母亲一直责怪女儿什么事情都不跟她说,要是早点说了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女儿脾气也非常犟,动不动就跟妈妈吵起来。这些冲突不仅发生在与我沟通时,包括后来两次开庭前,我在法院门口跟她们交代庭审过程时,屡次发生了双方争吵的情形。我一再提醒她们,千万不要在法庭上争吵,以免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所以在此插个题外话:原生家庭的重要性,我一直认为亲子关系的良好发展建立在双方充分沟通、理解的基础上。

在第一次庭审中,我们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一一驳斥,并且坚持了我方的观点“是男方的过错、赠与的钱已经被共同使用”等等,因为第一次庭审过程双方冲突非常激烈,对方举证我们的报警记录也具有明显的瑕疵,我在庭审中也指出了这一点,经过我的提醒,法官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本次庭审仅仅经历了法庭调查就结束了,双方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于是调解未成。

随后,男方又补充了证据,庭审当天的报警记录以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此时,距离女方委托我的时间已经有一个月了,女方看到这些证据时,眼泪直流,还说了一些非常激烈的言语,我能够感受到她的情绪,并且直接告诉她“上了法院是讲证据的,不是靠意气用事”。

过了三个星期后,第二次庭审在12月月底又开始了,在庭审过程中,对于男方的证据我们也是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驳,但是女方的致命伤,相信大家都知道,是没有关键的证据,比如男方悔婚在先、钱由男方使用较多等等。

所以这些在我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已经对女方说明了自身的“弱点”,在尽力搜集证据(直接或者间接)、不放过任何细节之后,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争取调解,把数额往低了降,这对女方来说是比较合理而且能够接受的。

终于,法院在组织双方调解的基础上,男方将之前要求女方全额退还10金的要求降低为只要求对方退还4万元,并且还是分期支付,无疑我们的代理工作是取得了成功的。

而从20201016日第一次我们双方进行沟通到20201228日收到调解书,我的代理工作经历了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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