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亚枫律师

  • 执业资质:1330220**********

  • 执业机构: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电视剧《人世间》中骆士宾遗嘱中的股权应该归谁?

发布者:毛亚枫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6日|分类:法律顾问 |8383人看过

今年热播的电视剧《人世间》有这么一个剧情:在骆士宾去世后,律师宣读了他的遗嘱。遗嘱的主要内容是:骆士宾去世后,其名下的骆氏集团股权全部由周楠继承,周楠出任骆氏集团董事长前,由彭心生代任,为确保彭心生任职合理合法,该股权全部划归彭心生代持,直至周楠接任。

在看到这一幕时,有朋友问到:“根据法律规定,这份遗嘱中提到的股权应该归谁?周楠的母亲郑娟是否有权获得该股权?”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需先弄清楚相关事实,其中最关键是:第一,作为遗嘱继承人的周楠先于遗嘱人骆士宾去世;第二,骆士宾的近亲属只有儿子周楠和妻子曾姗。

接下去就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分析一下该股权应该归谁。

首先,这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由于遗嘱人死亡时已无遗嘱继承人,那么遗嘱就不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由于周楠先于骆士宾死亡,这份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遗嘱中的股权怎么处理?

由于周楠先于骆士宾死亡,根据《民法典》第1154条之规定,这份遗嘱中的股权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再次,遗嘱中的股权由谁继承?

由于骆士宾的近亲属只有周楠和曾姗,且周楠先于骆士宾死亡,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之规定,曾姗是该股权的唯一继承人。

因此,该股权将全部归曾姗所有。

最后,什么情况下,郑娟可以获得该股权?

通常情况下,如果周楠后于骆士宾死亡,那么这份遗嘱在骆士宾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该股权全部归周楠所有,而后由于周楠无妻无子且先于郑娟死亡,郑娟作为周楠的法定继承人就可以依法继承该股权。

  当然,周楠先于骆士宾死亡,这是骆士宾未能料到的。但是,世事难料,如果“骆士宾”不想让“曾姗”对骆氏集团控股,就不应该如此立个遗嘱作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