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乾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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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离婚可以退回嫁妆?

发布者:陈乾德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694人看过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准备的嫁妆也会不同,但嫁妆的性质不会改变,始终都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财产赠与。


彩礼同样作为传统婚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却与嫁妆不同。一般情况下,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确已用于生活的,彩礼是不能返还的。而嫁妆这一习俗却并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的确认,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时,嫁妆怎么分割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我们只能从法律本质上来确定其归属。嫁妆的本质其实就是娘家对出嫁女的财物赠与,所以对于嫁妆的分割需要依据法律关于一般赠与的规定以及婚姻法中关于接受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判断。


下面我们通过三种情况来讲述离婚时嫁妆如何分配的问题。



情况一:已办婚礼但未登记结婚


男女双方虽按照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未依法登记结婚,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就算是女方父母在举办婚礼时赠予的陪嫁物品,也应该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双方婚前赠与女方的财产一般应当认定为对女方的单独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归女方所有。



情况二:登记结婚后给的嫁妆


这要看情况而定,虽然女方父母是在二人登记结婚之后给的嫁妆,属于是婚后赠与,但是如果女方父母已经明确约定这嫁妆是赠给女方一人的话,那么这嫁妆就属于是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指明仅针对女方个人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于二人的共同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三:嫁妆是房产


如果女方父母给的嫁妆是房产或者汽车这些需要产权登记的重大财产,则应该按照登记情况划分归属。


以房产为例,婚前女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则属于婚前财产,那么肯定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女方父母全款购置房产,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婚后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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