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军律师
严军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23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西-赣州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

作者:严军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7次举报

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

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罚,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它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严军律师,兴国县人,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毕业,2014年开始从事法律事务,2017年成为专职律师,现执业于兴国伦诚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赣州
  • 执业单位:江西伦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720********5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