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晗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嘉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子女离婚,父母能否要回当初的资助款?

发布者:薛晗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492人看过


子女离婚父母能否要回资助款项

场景小陈是陈大爷和李大妈的儿子小陈结婚后因买车买房等事由陈大爷和老伴先后给小陈转账合计50万元但是并没有说明该笔款项的性质过了几年小陈和妻子关系恶化并诉讼离婚陈大爷提出自己转给小陈的50万元是借款要求偿还陈大爷能否要回这50万元呢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性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原则上视为对子女夫妻二人对赠与

律师解读

在陈大爷和老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款项的性质的情况下且从没有向小陈夫妻二人主张过还款的情况下陈大爷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

子女年轻的时候缺乏经济能力在购房购车的时候父母对子女的资助符合中国的传统观念但是应当在出资之时对该笔款项进行明确的约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