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梅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威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股权激励合同纠纷法律顾问股权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有规定吗

发布者:郑春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6日|分类:股权纠纷 |1220人看过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有规定吗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可以按照出资额确定,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也可以溢价转让或者是低价转让。


2、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通过哪种方法来确认股权转让价格这并不是一方当事人能随便确定的,最起码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的时候必须要和受让人进行协商。而且,在初步确认了股权转让价格之后双方还是可以进一步进行协商的,毕竟要协商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才能达成转让意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