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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是否需要经过其它股东同意

发布者:郑春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6日|分类:股权纠纷 |1700人看过

一、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是否需要经过其它股东同意


1、股东之间转让股份一般不需要经过其它股东同意。股东之间可以任意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对股东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股东应当遵守其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如果公司股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是以股权为买卖标的物,一方让渡股权,另一方支付对价的有偿合同,应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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