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与前妻已办理离婚好多年了,因为我们是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我虽然和他办理离婚但有时也经常回家,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屋改签的手续都交给前妻办,前妻把三套房产写自己名下和孩子名下各一套,剩下的那套给父母了,钱也自己收起来不少,我想问一下我有没有权要回来属于我的一部分。
解答:您好,您和您前妻已经离婚了,但还住在一起,那么期间的财产以同居财产处理,房屋您交给您前妻,并且该房屋也已经登记在您前妻名下了,因此是属于您前妻的财产,您无权要求返还,而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您可以要求返还属于您的那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