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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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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证出生的孩子会判给谁?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597人看过

      咨询:我们俩没有结婚证,我怀孕八个月他动手打我三次,日子没办法过下去了,现在孩子再有十来天就生了,他家人还说我花他家的钱让给他们,这事该怎么处理


      解答:您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在双方同居关系破裂时:

      1.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决定哪一方抚养。

      2. 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3.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院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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