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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后还能再要求继承么?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3日|分类:继承 |417人看过

      咨询:拆迁房子户主登记的是老爸的名字 ,但老爸已故。在公证处已公证,现在房子所有权是我妈,当时公证时我放弃继承权,现在我妈要把房赠给我哥 ,我现在还可以要回我的继承权吗?


      解答: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您放弃的是从您父亲那里继承的权利,但如果您母亲过世的,您还是享有从您母亲那继承财产的权利,这是法定的继承权。现在该房产属于您母亲,她对该房产有自由处分权,如果她有立下遗嘱或者通过赠与,将房产给您哥哥的,那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样的话,那你就不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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