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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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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丈夫的子女也可以分得配偶的房产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517人看过

      咨询:我们是再婚家庭,现在我老公生胰腺癌晚期,在他在世的时候,他将房产分配给双方子女和配偶,如果配偶去世,再婚丈夫子女也可以分得配偶的房产吗?


      解答:您好,您所说的配偶是否指的是您丈夫的原配?您丈夫有订立遗嘱、分配遗产的自由。如果您丈夫分配的这套房产属于与您再婚后取得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丈夫只能分配该房产其中的一半;如果该房产是您丈夫婚前取得、且只登记在他一人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他有自由处分的权利。

      您丈夫去世前将房产分配给原配及原配子女、和您的子女的,是可以的。但如果原配去世的,只有原配的父母、现任丈夫和她的子女可以继承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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