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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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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7日|分类:拆迁安置 |335人看过
咨询:您好。我想咨询遗产分割和赡养的事。爸爸去世,生前因为买的拆迁安置房,是爸爸的名字,现在需要拿房产证了,姑姑提出分这个房子,我跟奶奶一人一半,爷爷去世。还让我来代替父亲赡养老人,不然奶奶那部分房子临终了不给我
解答:您好,在您父亲过世后,房子应当由您的奶奶和您共同继承,即一人一半。而对于您的奶奶,您和您的姑姑都具有赡养义务,您姑姑不得以房子分割为由不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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