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后再婚,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509人看过

      咨询:你好,我好朋友的老公今年查出肝癌晚期,他离婚过有个儿子,在离婚时的法院判决孩子车子房子都给女方,女方要给12万男方,抚养费都一次性算进去了,现在她老公日子不多了,他所有财产只留我朋友,男的妈妈前几年去世,没有来的及立遗嘱公证,在无锡有套房子,没有过户给他,法院判决的时候这房子属于男方的,现在女方得知男方日子不多了,借着儿子的名义想得到那套房子,请问这该如何才能把财产全部归我朋友的名下呢?


      解答:您好,在男方过世之前把房子过户给您的朋友,或者立下遗嘱,房子归您朋友所有。否则,在男方去世后,由您的朋友与男方的孩子共同继承这套房子。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