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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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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0日|分类:土地纠纷 |889人看过
咨询:弟去世,他名下的土地归谁所有,妻儿都已改嫁,是否归兄弟所有,还是归国家集体?
解答:您好,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因此不归国家集体。你弟弟的儿子有继承权。
另外,如果你弟媳是在你弟弟死亡后改嫁的,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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