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姻法离婚孩子怎么判?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342人看过

    咨询问题:婚姻法离婚孩子怎么判?

 

    律师解答:您好,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遵循以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更有利子女成长的,可予优先考虑: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