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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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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486人看过
咨询问题:事实婚姻离婚程序是什么?
律师解答:您好,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已经没有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了,以同居关系进行处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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