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906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与李某结婚两年了,一次吵架后,我与李某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事后我们都非常后悔,我与李某想恢复夫妻关系。请问我与李某可以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吗?

 

    律师解答:您好,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夫妻关系并不会因曾经有过婚姻关系就通过结婚仪式或同居生活而加以确立。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复婚申请依据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的,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自登记之日起婚姻关系再次确立。,因此本案中,你与李某离婚后,两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只需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就可以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