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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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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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包括那些?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506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为了维持厂子的运转,未与妻子张某商量私自向朋友筹款50万。后我与张某因感情不和,欲离婚。就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产生纠纷。问:我的50万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解答:您好,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本案中,你未与妻子商量,你所借的债务用于经营活动而非用于共同生活,所以该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根据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的妻子需要举证此债务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否则该债务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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