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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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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离婚时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但是购房款是我问父母借得,该如何分割?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31日|分类:债权债务 |572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和我妻子结婚五年,父母拿现金给我们买房,过意不去,我谢了借条,感情破裂要离婚,一套房子在妻子名下,但购房款全部是我支付,有付款记录。该如何让分割?

 

    律师解答:您好,房子不能不分,除非,您给您妻子一半的房子价值,房子是在您与您妻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理应分割,除非您与您的妻子共同达成协议,但是由于您给您的父母写了借条,所以,买房子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您的妻子也应当返还你父母的买房钱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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