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婚前购房,首付是我爸妈给付的,今年3月份开始还贷款也是爸妈还的,今年12月份结婚,如果结婚后把我妻子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如果以后万一离婚了这房子是不是要分给她,如果分给她会分多少?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婚前您父母给您买的,登记在您个人的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您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与,属于您的个人婚前财产,若离婚,还是属于您个人所有。
但若婚后您加了您妻子的名字的,就等于是您将房子也赠与了女方,万一离婚了,女方也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夫妻间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所以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