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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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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婚后登记双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分割?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458人看过

    咨询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婚前购房,首付是我爸妈给付的,今年3月份开始还贷款也是爸妈还的,今年12月份结婚,如果结婚后把我妻子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如果以后万一离婚了这房子是不是要分给她,如果分给她会分多少?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婚前您父母给您买的,登记在您个人的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您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与,属于您的个人婚前财产,若离婚,还是属于您个人所有。

    但若婚后您加了您妻子的名字的,就等于是您将房子也赠与了女方,万一离婚了,女方也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夫妻间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所以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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