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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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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他们的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利益的,由谁赔偿?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474人看过

    咨询问题: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利益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您好,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造成的侵权损害,在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责任确有困难时,应共同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来说,离婚后应当由抚养孩子的一方来承担孩子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该方承担责任有困难,对不能承担的部分应由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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