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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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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未婚生子,女方要求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男方不同意,女方该如何维权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450人看过

    咨询问题:跟着他五年生了两个小孩,没有结婚,现在分了,小孩我要求一个,他不给,我怎么样才能拿回损失

 

    律师解答:您好!我国《婚姻法》规定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子女及财产问题受婚姻法调整。男女双方分居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您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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