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未和父母一方共同生活的子女还享有那一方财产的继承权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74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叔叔在工地上意外身亡。 公司赔了90万。 他和他妻子已经离婚 。 法院判决一个人一个孩子。 都是女孩。 请问和他妻子在一起的那个孩子 享有遗产分配和抚养权吗

 

    律师解答:您好,不管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都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因此和他妻子在一起的那个孩子,本来就是您叔叔的孩子,当然的享有遗产继承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