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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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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男方以放弃探视权为由,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1057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女方)和他(男方)今年三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了女儿归女方,男方放弃探视权。我以为放弃探视权男方就可以不用出抚养费了。我现在还能不能让男方出抚养费?我现在想给女儿改姓换名,该怎么办?男方和我说的意思是他不要女儿也不出抚养费,那放弃探视权和放弃抚养权是不是一样的呢?

 

     律师解答:您好,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会被免除的,同样的,探视权也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不会因为双方之间的协议而免除,你们之间的约定是无效的,男方仍然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到18岁,而您有义务协助男方行使探视权。更名手续可以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即可,但是必须亲生父母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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