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我跟前夫去年年底协议离婚,协议大概就是,由于他出轨过错方,孩子一人一个,我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他需要支付我这边抚养费每个月2000元,另外学费,医疗费。年初考虑想让孩子在一起我们就私下拟个协议说孩子上学都跟着他,不需要支付我抚养费,放假跟着我则需要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3500,现在放假了,孩子我接走了,他说他不会支付一分抚养费,并威胁我要杀我全家,还说要上诉,法院会重新判吗?
律师解答:您好,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另外,如果对方没有依据离婚协议书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