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形式有以下几种:
1、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能打印)
3、代书遗嘱: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只有在遗嘱人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的生前行为同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使得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或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应推定为遗嘱变更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