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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非法持有枪支罪案(缓刑)

发布者:董志强刑事辩护团队 时间:2020年03月05日 110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张某非法持有枪支罪(缓刑)
【承办律师】董志强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2017年7月,张某利用互联网购买枪支1支,公安机关将其抓获时,在其住处扣押到枪支5支(含前述购买的1支)。

  【办案经过】2017年,张某慕名而来,聘请我律师团队为其辩护。接受委托后,我律师团队立即抽调涉枪案件资深律师,成立专案组,针对张某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了明确的辩护方案——罪轻辩护(缓刑)。

  2018年8月,由于从张某家中搜查的5支疑似枪支,经鉴定,有三支枪支比动能大于1.8焦耳每平方厘米,对人体具有致伤力,按照该鉴定意见,张某所持枪支数量已经达到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立案标准,张某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承办公安机关准备对张某刑事拘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团队律师收到消息后,迅速与承办警官联系,主张对张某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对张某取保候审。办案警官在认真考虑我团队律师意见后,于2019年8月18日,决定对张某取保候审。侦查阶段成功为当事人取保候审,为后续审判阶段争取缓刑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基础。

  审查起诉阶段,我团队律师积极与承办检察官联系、沟通,提出了对张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承办检察官采纳了该意见,同意对张某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审判阶段,在案件被移送至法院审理后,我团队律师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当面与法官交流,提出了对张某适用缓刑的意见,并建议承办法官向张某所居住社区发社区矫正调查函。鉴于前期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大量工作的铺垫,承办法官同意向张某所在社区司法机关寄发社区矫正调查函,并采纳了我团队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意对张某适用缓刑。最终,张某在持有三只枪的情况下,仅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办案结果】

  侦查阶段:张某成功被取保候审;

  审判阶段:张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六个月。

  【办案心得】

  本案当事人正处人生巅峰期,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由于其爱好收藏枪支,一时糊涂,构成犯罪。此时若当事人被判实刑,将面临牢狱之灾,失去多年打拼创下的基业,对其事业、家庭都将带来致命打击。故我律师团队只有通过专业、有效的辩护,在法律框架内,为其争取缓刑,使其重获自由,才能稳固局面。几经风霜,从2017年至2019年,历经两年多,最终令当事人张某得到满意结果。缓刑,并非凭空臆造,离不开精湛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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