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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

发布者:刘娜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合同纠纷 |896人看过

  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经常存在借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问题,但是该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是无效的,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也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合同无效:

一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此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施工人将建设工程经发包方验收结算,对主张建设工程款是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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