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刑事辩护之交通肇事罪法律实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构成要件:
主体: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非交通运输人员,如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符合交通肇事罪规定的,也依此规定处理。
客体:侵犯社会公共安全
主观方面:当事人为过失。即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怀有侥幸心理,轻信能够避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至发生严重后果。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以上四个要件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陕西省高院印发《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陕高法[2012]438号)
(一)交通肇事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死亡3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
4.交通肇事致1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超载50%以上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具有上款四种情形之一,又逃逸的;
2.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造成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5.特别恶劣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因逃逸致1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