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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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买房产权具体归属

发布者:李文磊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567人看过


从业几年来,经常遇到的婚姻咨询问题大都是关于婚前或婚后买房,产权归属或具体分割事宜,现就几种情况简单分析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支付全款,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婚后的?

此种情况,婚前个人财产付全款,产权登记在婚后,如果所有权登记为出资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

如果所有权登记为夫妻二人的,没有约定份额的,视为付款方赠与对方一半产权,房屋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产权登记在婚前的,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或产权登记方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婚前订立购房合同,且以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婚后的?

夫妻一方婚前订立购房合同,且以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产权登记在首付款一方的,该房产属于支付首付款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补偿另一方婚内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如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个别法院会在分割时,给予支付首付款方适当多的房屋折价款或抵扣应支付的房屋补偿款。

如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应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补偿首付款方婚内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个别法院会在分割时,给予支付首付款方适当多的房屋折价款。

三、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订立购房合同,婚后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订立购房合同,婚后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产权登记一方应补偿方婚内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如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首付款份额或同等份额分割。

四、夫妻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全部购房款,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的?

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全部购房款,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全部购房款,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全部购房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付款方个人财产。

五、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后订立购房合同,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的,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的?

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后订立购房合同,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的,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有个别法院会对支付首付款方分割适当多的房屋折价款或抵扣应支付的房屋补偿款。

登记在付款方名下的,如能证明属于付款方婚前个人财产,可以按照个人财产处理,离婚分割时,产权登记一方应补偿方婚内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此种情况登记权人一般无法证明首付款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六、夫妻婚后订立购房合同,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的,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几种情况均属于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如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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