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所需手续及税费
房产买卖过户程序:
在签约室打印买卖合同、监管协议;
办理资金监管手续;(直系亲属不用办理)
20号窗口出政府指导价;
21-24号窗口出契税缴税单,凭单据到郑州银行缴税;
17-19号窗口出地税缴税单,凭单据到郑州银行缴税;
咨询台排号等待16号窗口叫号办理维修基金缴交或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持缴税票据和维修基金缴纳票据到咨询台排号办理过户。
按领证通知单领取房产证。(先去30号窗口凭领证通知单缴纳相关费用后到33号窗口领证。)
所需全部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维修基金发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新老契税证(票)、河南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通知单。
税费:
一、买卖:地税,百分之一;契税,百分之四。
二、赠与;地税,千分之一;契税,百分之四。
双方都需要到场。
赠与合同需要办理公证。委托办理手续的话需要办理委托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