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王某驾驶非机动车与周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为伤残十级,周某随即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各项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进行调整,重新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百分之七十责任,周某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王某委托本所进行申诉,本所指派本律师代理本案。本律师认为法院有不采信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划分责任的权利,但是划分赔偿责任明显不当,系使用法律错误,决定申请再审。
二、办案经过:本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法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后,驳回了再审申请。本律师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省人民检察院作出抗诉决定。
三、案件点评:本案中呈现了交通事故案件中不常见的几个问题。第一,法院可以不采信交警队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划分责任。第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比例划分。第三,抗诉机关对交通事故案件的抗诉程序和抗诉的核心内容。申请检察院抗诉是民事法律程序的最后一步,以此获得改判的案件确实较少,因此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件进行公开认定。
四、办案心得:本案中,本律师未代理一、二审案件。申请再审与申请抗诉都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但是本律师坚信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也相信司法机关的纠正错误机制。这个案件也给了我莫大的信心与鼓励,终审案件并非无可救济,只要不放弃,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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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