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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因劳资纠纷而引发打斗,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轻判缓刑

2016年11月17日 | 发布者:李霞 | 点击:63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沈某为广州市某工程项目的承包工头之一,其本人与工人因工资结算及工程质量问题,与工人发生了数次激烈冲突。沈某在另外一个项目的工地上,被工人围住,沈某多次欲离开现场未果(限制沈某人身自由)。沈某在气愤之下,打电话
 沈某为广州市某工程项目的承包工头之一,其本人与工人因工资结算及工程质量问题,与工人发生了数次激烈冲突。沈某在另外一个项目的工地上,被工人围住,沈某多次欲离开现场未果(限制沈某人身自由)。沈某在气愤之下,打电话纠集数人,持棍棒将带头闹事的工人黎某某打成轻伤(经法医鉴定伤残等级为玖级伤残)。之后,沈某及其他同案犯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沈某委托了李霞律师

 经过本律师与被害人黎某某家属的积极沟通,黎某某最终接受了沈某家属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支付的赔偿款,谅解了沈某的伤害行为。最终,法院以沈某主动自首、积极赔偿且被害人有过错等原因,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沈某的家属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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