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郑某某利用合同诈骗某公司800余万?报案后公安机关成功将损失挽回

2016年11月17日 | 发布者:李霞 | 点击:56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郑某某是自己所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某公司合作多年,是某公司的经销商,后双方因营销政策的变动不再合作。某公司突然收到一张传票,是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向郑某某支付欠款共计800余万元,相关证据主要是一份协议

  郑某某是自己所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某公司合作多年,是某公司的经销商,后双方因营销政策的变动不再合作。 某公司突然收到一张传票,是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向郑某某支付欠款共计800余万元,相关证据主要是一份协议。事实上该公司财务账上从没有这笔欠款,也不清楚形成欠款的相关事实。经查证,作为案件的主要证据的协议上的盖的公章确属某公司,其真实的来源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和郑某某内外勾结,数年前就在几张空白的纸张上盖了章,因郑某某对某公司不再和他合作心里有气,便伪造协议诈骗该公司。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如果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某公司在协议上的公章毕竟是真的,胜诉的把握很小。李律师提出另外解决方案,指出此事已涉及刑事犯罪,由公安处理可能更合适。某公司接受了该建议,迅速报案。公安及时把郑某某刑事拘留,郑某某对利用合同诈骗某公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同时郑某某向法院申请撤诉。某公司可能发生的800余万元的损失风险成功化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李霞律师 入驻11 近期帮助过:534 积分:2298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李霞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李霞律师电话(13822153180)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82215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