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烫伤的程度,一般分为三度:
1.一度伤
烫伤只损伤皮肤表层,局部轻度红肿、无水疱、疼痛明显。
2.二度伤
烫伤是真皮损伤,局部红肿疼痛,有大小不等的水疱。
3.三度伤
烫伤是皮下,脂肪、肌肉、骨骼都有损伤,并呈灰或红褐色。
重伤一级 深II度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70%或者III度面积达30% 重伤二级 II度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30%或者III度面积达10%;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合并吸入有毒气体中毒或者严重呼吸道烧烫伤 轻伤一级 II度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或者III度面积达5% 轻伤二级 II度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III度面积达0.5% 轻微伤 面部Ⅰ度烧烫伤面积10.0cm2以上;浅II度烧烫伤 颈部Ⅰ度烧烫伤面积15.0cm2以上;浅II度烧烫伤面积2.0cm2以上 体表Ⅰ度烧烫伤面积20.0cm2以上;浅II度烧烫伤面积4.0cm2以上;深II度烧烫伤 烧烫伤面积的计算标准: 1、成年人,烧伤面积估算依照”九法则“来估算的: 头部占身体表面积的9%,躯干正面占身体表面积的18%,躯干背面占身体表面积的18%,一条腿占身体表面积的18%,一条手臂占身体表面积的9%,生殖器及会阴部占1%。 2、幼童及儿童,烧伤面积估算依照”5法则“来估算的: 头部占身体表面积的15%,躯干正面占身体表面积的20%,躯干背面占身体表面积的15%,一条腿占身体表面积的15%,一条手臂占身体表面积的10%。 3、婴儿,烧伤面积的估算依照”五法则“: 头部占身体表面积的20%,躯干正面占身体表面积的20%,躯干背面占身体表面积的20%,一条腿占身体表面积的10%,一条手臂占身体表面积的10%。 4、小型烧伤,烧伤面积采取以下估算方法: 以烧伤患者手掌面积占身体表面积的1%为基准,估算烧伤面积为多少基准单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由此可知,《刑法》中,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