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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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作者:方丽娟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3次举报


法定解除合同的程序有:

  1.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3.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4.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方丽娟律师,专利代理师。专业从事知识产权、合同、侵权领域的诉讼与非诉工作。曾代理案件,涉及合同纠纷、债务处理、人身伤害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长宁区
  • 执业单位:上海凯茂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22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