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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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辆“公共汽车”

发布者:李春雨律师|时间:2016年04月09日|分类:交通事故 |458人看过

金融是辆“公共汽车”

  ——积少成多、续短为长

公共汽车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事物,但有一种“公共汽车现象”却往往不被人们所注意:在一般情况下,公共汽车尽管总是在不停地上客、下客,但车厢里却总是保留了一定数量的乘客。这是因为,就某一位具体的乘客而言,他可能只乘坐一站路、两站路;但就乘客的总体而言,就不只是其中的某段路而是从起点到终点的整个路程。例如,公共汽车是从起点A到终点,其中甲乘客是从A站到B站、乙乘客是从A站到D站、丙乘客是从C站到F站、,依次类推,就乘客的整体而言,公共汽车上总是会保留一定数量的乘客。公共汽车在这里起到了一个“积少成多、续短为长”的作用。

这种“公共汽车现象”与银行运行原理有“异曲同工”之妙。银行就好比一辆公共汽车,而我们每一位储户就好比一个个乘客。每一位储户所存入银行的钱也许可能是微小的、短期的,但就储户所拥有资金的整体而言,却是巨大的长期的。数量上的“积少成多”可能比较容易理解,但期限上的“续短为长”却显得要稍微抽象一些,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看一个具体的例子:储户甲一月份存入5万元,存期三个月;储户乙三月份存入5万元,存期四个月;储户丙六月份存入10万元,存期半年。尽管甲、乙、丙、三位储户各自存入的金额和期限不尽相同,但银行却获得了一笔金额为5万元,期限为1年的长期资金,因为在一年中这三位储户一直在银行保持了5万元以上的资金余额。如果把1万元比作一位乘客的话,那么在这一年中,银行这辆公共汽车上始终坐着五位以上的乘客,只不过这些乘客的年龄大小、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罢了。而储户丙多出的5万元又会与其他储户的资金相配合,会进一步形成数量更大、期限更长的资金,供银行使用。

货币有一个特点,就是可以相互替代。换句话说,就是你今天存入银行5万元,到你取钱的时候,银行不需要归还你“原来”的5万元——即与你存入时钞票号码相同的5万元,而只需归还你相同数量的5万元,再加上利息就行了。货币这种相互之间可以替代的事物在法律上叫做“种类物”(与之相对,相互之间不能替代的事物叫“特定物”,如名人名画),银行正是利用货币的这种特点进行经营。如果货币之间不能相互替代,储户一定要取回“原来”的5万元,银行肯定无法经营,因为那笔特定的5万元早已被银行投入生产经营,在社会上流通了无数个来回,早就“不见踪影”了,银行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还给你“原来”的5万元。

银行是这样,证劵、保险和信托等也是这样,他们都是金融这个大家族的成员,可能各自融资的方法手段有所差异,但原理却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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