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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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模板

发布者:李春雨律师|时间:2016年04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495人看过

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相关秘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保密资料”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1.1甲方的工商信息、发展规划、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有关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甲方的经营项目、经营战略、经营方法、经营状况、经营实力、经营决策。

1.2甲方财务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现金日记账、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税务资料;

1.3甲方员工的人事档案、人事调动、人事任免、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薪金收入情况等人事信息。

1.4甲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设计、程序、技术文档、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售后服务技术、技术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等信息。

1.5甲方客户名单、客户信息、进销货渠道、进销货价格、定价策略、采购合同、销售合同、销售网络、市场资料、往来函件、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等资料。

1.6乙方在受聘期间所有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1.7甲方认为属于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其他信息。或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

1.8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中甲方和/或甲方员工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资料。

1.9其他保密资料:                                                。  

二、保密期限

2.1乙方在《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期限之内及离职(无论离职原因)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以下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

(1)无限期承担保密,直至甲方解密或者保密事项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知熟保密事项之日起至乙方离职2年后。

2.2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三、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都负有保密责任,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知悉或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等。本协议及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予以保密。

3.2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建议并采取改进措施。  

3.3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不得牟取私利。

3.4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甲方秘密信息以及记录这些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前三日内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摘录件擅自保留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乙方未归还任何该等物品,甲方可从应付给乙方的最后款项中作适当扣除,并采取其他追偿措施。

3.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接受,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在职期间除外)乙方可以到生产或提供类似产品、服务,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处任职。也可以自营、合作经营与甲方类似的业务。同时,乙方保证不使用其从甲方获取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保密协议约定信息)。否则,视为乙方泄密。

3.6若发现乙方或其所在相关企业生产、出售、展示、使用、出租、转让、转借与甲方相同、相似的产品、服务。或虽产品不同,但使用与甲方相同、相似技术、信息、工艺、方式、资料等行为的,即视为乙方泄密。

四、违约责任

4.1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向甲方退还所有依据本协议领取的补偿金(如有),并应当向甲方支付不少于     元的赔偿金。甲方实际损失大于赔偿金数额的,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4.2乙方违约行为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4.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告费、保全费。

五、争议解决

5.1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6.1本协议是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双方劳动合同为准。

6.2本协议自甲方加盖公章且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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