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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们的成长,不是来自伤害

2017-04-05

发布者:王福玲律师|时间:2017年04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486人看过举报

前两天接到一朋友的咨询电话,大概意思是朋友的朋友一不小心做了别人的小三,不曾想到“上船容易,下船难”,男方不仅对女方要索回之前给予的种种,还不惜以名誉、隐私、人身危险相威胁,问我该怎么办?


我一时语塞,律师可以帮助你解决法律问题,对于这个棘手的生活问题,早知现在又何必当初。但还是答应好好想想,怎样处理伤害能最小。但另我没想到的是隔天回电给朋友,朋友说她的朋友已经妥协,受不住男方的“淫威”,已经和对方和好。我除了惊讶之余,对于该女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感到佩服,同时对她做此决定也感到无可奈何的悲哀!


是这样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慢慢的处理,不能快刀斩乱麻?但结果会怎样谁也不能预料和控制。


可能是出于职业的敏感,任何一件案列首先想的是会引发什么法律问题。对于该案列,如果该女子的丈夫知道她的婚外情行为,离婚可能是不可避免的,其次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先不管她的孩子有多大,法律统统都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你都这样了,还能有利于孩子成长么?再有,不管是按照现行的《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应该相互忠实的义务”,还是刚出台的《新民法总则》第112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你的丈夫都可向你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好吧,只要是法律问题,这些都好解决。当下社会里涉及到法律的感情问题,一般也都是靠金钱解决。


但是你有没想过社会道德问题,你的孩子你的父母等至亲的人会怎么想你,怎么看你,这个事件给心智还未发展成熟的孩子带来多大的心理问题,他们周围的老师同学会怎么看待他们。


最终伤害最深的还是你最爱的孩子们。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就像股市一样该止损时必须止损,不能心存侥幸!


在我们如今崇尚物质享受的社会里,如果要学历没学历要智商没智商又不肯吃得苦中苦,只能凭靠你那点容貌就过上不为金钱所累的生活,那你只能是活得没有骨气,低到尘埃里没了自己,委身求全,任人踩踏。其实你把自己放得越低,你的境况就会更糟。


愿我们都能生活在明媚的阳光下,愿我们的成长,不是来自伤害,不管是别人对的你伤害还是你对别人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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