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卢桂祥律师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31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正文: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律战场上,卢桂祥律师以其精湛的法律实务能力和对合同法的深刻理解,成功为客户某银行维护了合法权益。在某银行与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的案件中,卢律师的专业表现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认可。
案件背景:
某银行与魏XX等借款人及某公司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某公司作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人。后因借款人逾期还款,某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要求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案件难点:
本案的难点在于某公司主张其阶段性保证责任应予解除,因其认为涉案房屋已经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而未办理抵押权证的责任不在某公司。
卢桂祥律师采取了以下策略:
法律关系分析:卢律师首先分析了某公司与某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明确了某公司的保证责任和解除条件。
证据收集:卢律师指导某银行收集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发放凭证、逾期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
合同条款解读:卢律师详细解读了合同中关于保证责任解除的条款,指出某公司在未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下,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卢桂祥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某公司作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人,其保证责任并未解除,应当对涉案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