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律师网

竭诚为您提供专业、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

IP属地:山东

林燕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山东福阳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46454573点击查看

购买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被无良开发商抵押给银行,银行起诉要求实现抵押权并进入执行阶段,如何维权?

发布者:林燕|时间:2017年06月16日|104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办案感悟:

各位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如房产尚未建成,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请仔细审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及手填事项,确认合同记载事项与自己所购买房产信息相符。签订合同后,应到房管局办理房产备案登记手续,只有这样才能够阻止开发商有一房二卖或抵押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需要仔细核对登记备案房产是否与自己所购买房产相符。待所购买的房产建成,能够办理出房产证时,要立即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如您所购买的房产已建成或是二手房,建议您在签订买房合同前,一定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核实您所购买房产的产权是否明确,是否无争议。所购买房产如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请一定立即办理房产证。

如未办理备案登记或产权登记,又发现开发商将自己购买的房产另行出售或抵押等,应立即起诉。如像本案例一样,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应立即提出查封或者执行异议。只有主动出击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让法院支持我们的诉讼主张,我们有义务进行举证,需要提供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付款凭证、购房发票,以证明涉案房产是由我方购买的。需提供证据证明我方已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产,比如:水电暖气使用费发票,物业费发票等。


  • 全站访问量

    88268

  • 昨日访问量

    18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林燕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