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通常所谓的忠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经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
1、夫妻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允许夫妻对双方有关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婚内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协议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签订夫妻忠诚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应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制定、签署,不能存在胁迫等情形。
(2)协议内容不能限制人身权利,如离婚自由权、孩子抚养权等和人身关系密切联系的权利。
(3)一般情况下,忠诚协议只有在判决离婚时才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