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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案件中胎心监护图缺失患方陈述意见

作者:孙大庆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3日分类:鉴定陈述浏览:800次举报



尊敬的专家:

    现在将原告及之母在被告医院治疗经过及被告的过错陈述如下

一、治疗经过:

    原告之母怀孕后一直在被告处遵医嘱按时产检,2019年10月19日夜间因孕晚期发现羊水流出急到被告处就诊,并于10月20日00:00办理入院手续,被告诊断胎膜早破、39+4周妊娠、妊娠期糖尿病等,按照被告安排当天8:15开始催产素引产,病历记载13:00宫口开全,14:00发现胎心减弱,但被告没有立即终止妊娠,而是继续试产,此时已经引产6个小时,被告没有立即手术,直到14:44会阴侧切下娩出一男婴即原告,原告出生后重度窒息状、全身皮肤苍白、无呼吸、无肌张力,左侧臂丛神经损伤,随即予以抢救,诊断为新生儿重度窒息等,建议转市人民医院继续抢救,后虽经上级医院积极诊治,但原告严重的缺血缺氧性脑病、脑瘫、左臂丛神经损伤等后果并没有明显好转,目前虽经康复治疗仍遗留下严重肢体运动障碍等损害后果,虽然经过康复锻炼,但是快两周岁了仍旧无法坐立和站立,也不会翻身,不能抬头,左手不能上举,孩子的一生彻底毁了。

一、被告的过错:

    1、被告对产妇羊水少的情况重视不够,根据11:54产程记录记载:破膜时间已经超过12个小时,结合羊水少、宫缩乏力和入院诊断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综合分析此时风险较高,应当尽快结束产程,鉴于宫缩乏力,短时间内不好生产,应当将病情告知产妇方,由产妇选择是否剖宫产,但是被告沟通不到位,侵犯了患方知情权和选择权。

    2、引产前没有进行宫颈成熟度评分存在过错。

    3、脐带绕颈2周没有提前诊断存在过错。

    4、长时间引产过程中监护不力,这是被告的最严重过错,表现为:目前证据无法证明被告在引产过程中全程监护了,病历中的胎心监护图只有一小部分的,并且还没有宫缩情况的监护内容,监护错误;最为严重的是缺少胎心明显减弱的14:00之前的胎心监护图,我方多次要求复印均称没有。我方有理由认为被告拒绝提交病历资料,并且是核心病历资料,是故意掩盖自己过错的行为。

    5、14:00胎心出现减慢,最低降至80次/分,但是被告没有告知患方病情严重性可能,没有客观评估,没有查看胎心监护图,没有记录果断手术结束产程,存在过错。

    6、目前病历中缺少的胎心监护图非常重要,首先,本身引产行为是一个高风险行为,操作不当会引发母体和胎儿的极度危险,可以引发胎儿宫内窘迫缺氧风险,因此,要求引产过程中要严密监护,专人观察宫缩强度、频率、持续时间及胎心率变化,故引产过程中的胎心监护非常重要,直接影响了对胎儿的评估和产程的把握,能决定整个产程。其次,如果及早发现胎心基线异常,可以大大提前及时发现宫内窘迫的时间,及时进行手术剖宫产。此外,如果没有严密监护或疏于观察,没有发现已经存在异常的监护图,还是正常高浓度催产素引产,此时胎儿已经窘迫情况下仍旧缩宫素收缩子宫,就会产生雪上加霜,更进一步加重胎儿宫内缺氧程度。因此,胎心监护图是本案的核心证据,是评价被告过错程度的核心。目前被告无法提供,应当按照对其不力的解释进行鉴定。即应当认定其在产程引产过程中没有严密监护,没有及时观察胎心和宫缩变化,没有及时及早发现宫内窘迫情况,存在严重过错。

    7、被告没有提供全部胎心监护图,应当承担严厉的相应法律责任,这一点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这是用法律形式专项规定的医疗过错行为,医疗机构如果违反,应当按照最为严厉的程度进行认定其过错责任程度,即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8、本案为急性重度缺氧窒息,非慢性缺氧,从孩子的出生评分看窒息比较严重,说明被告在引产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宫内窘迫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妊娠的延误时间太长了,过错太明显了,因此,过错与损害后果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9、生产中发生了肩难产,被告没有规范抢救,没有压大腿等程序处理肩难产,造成臂丛神经损伤,并延长了宫内窒息时间,明显过错。

    10、出生后儿科抢救也存在问题。儿科医生几点到达现场没有记录,没有及时检查脐动脉血气,没有及时救治酸中毒,转运期间没有记录诊疗行为等。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尤其是催产素使用不当、引产过程中监护不利的过错非常明显,加重了宫内窘迫程度,没有及时手术结束产程,造成原告大脑严重缺血缺氧损害,以上众多过错与原告目前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负完全赔偿责任。敬请专家包括但是不限于我方的以上观点,客观全面作出鉴定。

           原告代理人:孙大庆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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