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人,户籍性质为非农业。2017年3月份,原告经朋友介绍了解到被告建设的某小区,被告承诺该小区房屋享有70年产权,属于大产权房屋。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该小区一套房产。按照合同要求,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房款共计280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据。
原告付款后了解到,被告建设的该小区并非大产权房屋,该房屋系集体土地建设,并没有合法建设手续不能对外出售,且已被政府责令停建停售。
此时原告才知上当受骗,委托本律师起诉被告,退房退款。
代理过程: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先行查看了原告掌握的证据资料,然后通过工商系统查看了被告工商信息及企业资质。另外,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并保存了该小区确实是小产权房的相关证据。
结合目前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观点,基于原告是非农业外地人员的身份,不具备在天津市购买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建造房屋的资格。因此,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无效,被告应当退还原告的购房款。基于该思路,本律师代理案件起诉。起诉后指导原告准备好各项证据,并为该案件查询整理了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例,庭前和法官进行了有效沟通。
案件结果:
通过前期的有效准备,庭审当日,在证据面前,被告同意与原告和解,并限定期限退款,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每一个案件的调解,都建立在原告证据充分、论理充分的基础之上,如果不充分,调解的成功率也会降低,败诉风险增大。因此,律师对案件的把控以及指导当事人准备和补充证据、庭审时证据的运用以及辩论,都十分关键。案件调解结案,也代表着律师前期工作的充分、有价值,避免了后期法律程序,为当事人赢得了时间、节省了后续诉讼成本。每一个调解结案的案子,作为代理律师的我,是格外自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