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男律师 00:00-23:59
王哲男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25718796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造成交通事故后拒赔偿 强制拘留威慑下终履行

作者:王哲男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99次举报

中国法院网讯 (张韦韦)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陈某在拘留措施的威慑下,支付了申请执行人6万元赔偿款。

  2017年1月,陈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前方甘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接触,致甘某和摩托车乘坐人李某受伤,陈某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该起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甘某因本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费合计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主动现身履行赔偿义务,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鉴于陈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法院决定对陈某实施拘留,陈某被拘留后,方才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判决带来的严重后果,在拘留措施的惩戒下陈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随后,陈某将6万元赔偿款打入霍邱县法院标的款专户,余下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履行,随着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执结。

来源:中国法院网

王哲男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2
  •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12年
    • 15257187968
    •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7.1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0次 (优于94.5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3次 (优于96.8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5719分 (优于98.1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09篇 (优于95%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哲男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22275 昨日访问量:77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